疏散通道被占用?洞口一超市被罰款!
2024-02-23 15:28:4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梁原 | 作者: | 點擊量:973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周麗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公認的“生命通道”。2月22日,洞口縣大橋百貨超市(普通合伙)二樓疏果區(qū)一處疏散通道堆放貨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洞口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責令整改并立案處罰。
此前,大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在對洞口縣大橋百貨超市(普通合伙)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該單位二樓疏果區(qū)一處疏散通道堆放貨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經過大隊調查取證、集體討論和處罰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給予洞口縣大橋百貨超市(普通合伙)罰款人民幣陸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消防救援部門提醒:商超、市場人流量大、商戶集中,易燃可燃物品多,若樓梯、走道等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閉,萬一遭遇火災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各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落實消防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做到自查自糾,消除隱患。
責編: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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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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