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訊!津市法院審理的案件獲評常德市“十佳案件”
2023-12-12 16:32:2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1442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津津?)近日,從常德市委政法委傳來喜訊,津市法院辦理的廣州大師兄餐飲管理發(fā)展有限公司訴石門縣大師兄廚房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被評為全市“十佳案件”,津市法院審理的案件連續(xù)兩年榮獲“十佳案件”的榮譽。
該案系防止商標權濫用的典型案例。近年來,有個別經(jīng)營者打著維護知識產(chǎn)權的名義擠占同行的發(fā)展空間,造成競爭對手遭受重大經(jīng)濟損失。本案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譚芳摒棄“先入為主”的固化理念,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從商標顯著度、知名度及兩者之間菜品風格、經(jīng)營模式、室內(nèi)裝飾裝潢等方面綜合分析,準確界定兩者之間的差異性,依法認定石門縣大師兄不構成商標侵權,判決駁回廣州大師兄餐飲管理發(fā)展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該案的辦理既做到了尊重知識產(chǎn)權,又做到了防止權利濫用,彰顯了法院依法審慎、嚴謹公道的辦案態(tài)度,保證了合法市場主體的正當權益,有力維護了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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