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凡濃雨)近日,安仁縣人民檢察院成功調解一件堂兄弟之間因“借道”糾紛引發(fā)沖突的故意傷害案件,促使雙方握手言和。事后,當事人家屬送來一面印有“真情調解暖人心,人民檢察為人民”金字的錦旗,對檢察人員以“調”促“和”、解矛盾化糾紛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謝。
2024年2月17日,周某林駕車經堂弟周某粵房屋側邊的泥巴路回家,因路面坑洼致使車輛底盤被剮蹭,周某林便拿鐵鍬鏟沙石填坑。周某粵認為該路段系自家宅基地,以后要用來建房,遂不準周某林填坑。雙方為此發(fā)生沖突,并造成周某粵右側第5、6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隨后,安仁縣公安局對該故意傷害案進行立案偵查,并于5月20日以周某林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安仁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雙方當事人系親屬關系,促成刑事和解,修復社會關系,是提高辦案質效、彰顯三個效果的關鍵?!背修k檢察官審查案件時了解到,案發(fā)后已經雙方親友、村委會和派出所多次調解未果,且矛盾有愈發(fā)激化的跡象,就把以“調”促“和”作為該案辦理的主方向,制定了周密的調解方案并及時向檢察長進行了匯報。富有群眾工作經驗的市人大代表、安仁縣人民檢察院干警何慢群得知情況后,主動請纓參與調解工作。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何慢群與案件承辦人來到雙方當事人家中開展調解工作,秉持“實事求是、公平正義、法理平衡”原則,耐心傾聽了雙方的意見,并從個人發(fā)展、家庭和睦、社會和諧、法律目的等方面進行釋法說理,同時邀請兩家的共同親友和家族長輩參與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共同做好雙方的思想工作。期間,安仁縣人民檢察院多名領導也趕赴現場指導調解工作。在多方人員力量的配合下,經過調解人員連續(xù)兩天的不懈努力,兩家人終于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并簽訂了和解協(xié)議。犯罪嫌疑人方當場支付了賠償金,被害方也出具了諒解書。這場發(fā)堂兄弟之間的“親傷”變成了“親和”。
“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人民謀幸福,檢察官辦案要以人民為中心,老百姓滿意了,案件就辦好了。該案的成功調解和妥善處理,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笔腥舜蟠砗温喝缡钦f。
該案系安仁縣人民檢察院今年以來由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并取得成功的第三起輕罪刑事案件,是安仁檢察踐行“楓橋經驗”的生動體現。下一步,安仁縣人民檢察院將堅持司法為民理念,用心用情辦好人民群眾身邊的“小案”,為群眾提供更加有速度、有力度、有溫度的法律服務。
責編:伏志勇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