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銜接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2024-04-26 08:57:5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彭中平 | 點擊量:946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中平)日前,醴陵市檢察院針對辦理的賈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的違法行為人,制發(fā)行刑反向銜接檢察建議書。建議醴陵市公安局對賈某作出相應行政處罰,懲治其違法行為,以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2022年至2023年6月,賈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騰訊QQ賬號包含注冊者個人信息的情況下,仍非法向他人出售大量賬號,獲利約19000元。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賈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jié), 依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今年2月27日,該院行政檢察部門通過行刑反向銜接系統(tǒng)流程,向醴陵市公安局發(fā)出檢察意見書,建議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wǎng)絡安全法》等規(guī)定,對賈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予以處理。近日,公安機關回函稱,已采納檢察意見,對賈某處以19000元罰款,已執(zhí)行完畢。
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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